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ōu guān fàng huǒ
基本解释州官:一州的长官。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。
出处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州官放火的典故
北宋时期,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则治罪。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,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州官放火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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绳之以法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惨不忍睹 | 清 黄小配《洪秀全演义》:“尸首堆积,惨不忍睹。” |
用心良苦 | 清·钱谦益《题怀麓堂诗钞》:“孟阳于恶疾沉痼之后,出西涯之诗疗之,曰:‘此引年之药物,亦攻毒之箴砭,其用心良亦苦矣。’” |
一文不名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佞幸列传》:“竟不得名一钱,寄死人家。” |
出头露面 | 明 施耐庵《水浒传》:“孙二娘从小出头露面,况是过来人,惯家儿,也不害什么羞耻。” |
角巾素服 | |
见危致命 | 春秋·鲁·孔丘《论语·子罕》:“士见危致命,见得思义。” |
命与仇谋 | 唐·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命与仇谋,取败几时。” |
不置可否 | 宋 汪藻《浮溪集》:“惟恐失人主之意,于政事无所可否。” |
新官上任三把火 | 路遥《平凡的世界》第三卷第六章:“福军。你新官上任三把火,乱烧一通,迟早要犯大错误呀!” |